为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用血费用,现将有关公民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报销程序事宜公告如下
(一)报销范围
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,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献血量的医疗用血,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,或者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。无偿献血者本人、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均属于免费用血报销范围。
(二)须提交的材料
各医疗机构对无偿献血公民临床用血按规定价格收费。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临床用血后,凭无偿献血者本人的《无偿献血证》、身份证、用血结算单和医院用血证明,以及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关系证明(《户口簿》或单位或社区(村委会、派出所)出具的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的证件到市献血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。
(三)报销程序
泰安市献血办审核报销者提交的证件并办理报销手续。
(四)服务承诺
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,正常上班时间随到随报。
(五)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;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。
六、说明:
1、 办理地点:
泰安市迎春路9号爱心献血屋
2、咨询电话:0538-6261635 0538-82589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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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38-6261620 8224187 献血热线:0538-8258919 6261635 电子邮件: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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